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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学期社发院第六期学术沙龙

发布时间:2016-11-04   浏览量:
  

2016年112日,北师大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在后主楼2026会议室举办了2016秋季学期第六期学术沙龙。我院的王新松老师为大家带来了题为“新加坡的基层组织治理与公民参与——国家法团主义与庇护主义的视角”的讲座。

王新松老师为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其研究方向包括地方治理、公民参与、发展政治学。

政策响应是国家治理的目标,其实现需要公民参与机制,包括选举以及日常的参与;数据显示新加坡在政治参与度较低的水平下却表现出了很高的政府有效性。东亚与东南亚的基层组织通常由国家或执政党发起成立并受其管理或影响,它不仅仅是国家用来控制社会的“群众组织”,而是承担作为社区的代理人向国家传递民情民意的功能,从而弥补其他公民参与方式的不足;并且具有一定的自治权,但本质上不同于西方国家中由公民自发形成的公民社会组织如何建构国家、基层组织、社区三者之间的制度关系,从而更好地促进公民参与、实现政策响应?”则是需要探讨的问题。王老师提出了分析此问题的两个视角:法团主义和庇护主义,其中法团主义是国家对社会中的利益集团进行组织和管理的一种形式,社会组织被根据其所代表的利益划分,并且每一种利益只由一个组织或集团所代表每一个组织或集团内部存在有各个次级组织,他们之间以及他们和最高组织之间按照一定的等级格局划分关系;而庇护主义是通过非正式网络、基于个人关系而在国家与个体间建立起交换互惠关系。

为了增强政策响应,新加坡政府建立了严密的基层组织网络,国家对基层组织的治理体现出国家法团主义特征,国家意志和政策得以通过联合团体及其成员在社区实现,社区需求通过基层组织及其联合团体传递到国家。法团主义模式既给予基层组织一定的政治参与空间,又保证了参与的可控性,从而实现稳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然而,国家法团主义模式也一定程度上使基层组织丧失自主权,未能充分发挥社区自下而上参与国家治理的目的。此外,由于参与渠道的单一化,国家、基层组织和公民三者间形成较为脆弱的庇护关系,对民情表达和政策响应带来一定障碍,也对人民行动党的执政合法性提出挑战。

最后王老师根据研究的结论提出了社区治理在中国改进的设想,他认为与新加坡的“伞状”治理结构不同的是中国的社区治理结果呈现“倒伞状”,即居委会需要向非常多的上级部门工作而又要联系基层这就使得居委会的工作繁重而难以发展,因此这将会成为治理改革的关键。

 

/文 郭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