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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优秀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5   浏览量:
  

2014届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在即,为表彰优秀、带动整体,结合《北京师范大学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决定对2014届毕业生中表现突出的公共管理硕士进行评优表彰。现将有关评选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奖项类别和名额分配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授予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MPA毕业生名额为5人,学院配发奖金700元/人。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授予“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MPA毕业生名额为3人

三、参评范围

优秀MPA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2014届应届毕业的公共管理硕士(延期学生除外)。

四、评选条件

1.曾获院级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包括CFP奖学金、MPA-E奖学金);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8分,学位课至多有三门在85分以下 

3.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学术交流及文体活动,社会实践能力和效果突出者,在校期间曾获校级院级奖励者优先。

五、评选流程

1. 5月6日17:00前,学生本人申请,需提交:

1)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导师和班主任签署意见;

2)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邮件至yuweihan@bnu.edu.cn。

2.5月6日-5月12日

学院评估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名单,在院内公示,征求意见;组织候选人上网填报个人信息(申报方法详见《优秀毕业研究生网上申请指南》http://ygb.bnu.edu.cn/docs/20140423095514258607.pdf

3.5月13日-5月16日学院统一向研工部上报材料

4.5月17日-5月23日研工部对候选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进行网上确认,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5.2014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公布最终名单,并为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其它说明

1.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2.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因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求的情况,经学校研究生工作处核准后,由学院负责收回其证书和奖金,并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3.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最后评选以北京市教委通知为准。

 

院MPA工作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