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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院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浏览量:
  

各位同学:

根据校研工部工作安排,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定于近期开始。具体如下: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奖项类别和名额分配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授予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硕士毕业生名额为2人,奖金金额为1500元/人;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授予“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硕士毕业生名额为1人

三、参评范围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2015届应届毕业的普硕。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3.在校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如学校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共产党员等)。

(二)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和创业的。

2.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3.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五、评选流程

1.5月11日-5月14日

学生本人申请,提交附件《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至tianmeng@bnu.edu.cn,截止时间5月14日

2.5月15日-5月17日

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在院内公示,征求意见;

3.5月18日-5月19日

学院统一向研工部上报材料

4.5月20日-5月22日

研工部对候选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进行网上确认,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5.2015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公布最终名单,并为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几点说明

1.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2.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因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求的情况,经学校研究生工作处核准后,由学院负责收回其证书和奖金,并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社发院学生工作部门

2015年5月11日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