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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民政部:我国儿童福利状况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03-15   浏览量:
  

  

      “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首份《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发布,显示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仍处于补缺型阶段,儿童福利状况明显滞后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 
      “早在2008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就突破了3000美元,但儿童福利状况明显滞后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应当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体系。”6月1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共同发布了我国首份《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 
      报告指出,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依然处于由补缺型福利向制度型、普惠型福利转变的阶段,其发展速度赶不上经济发展速度。 
      报告建议,将儿童福利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倡导政府主导责任回归,建立专门的国家儿童行政管理机构,进而形成一个普惠、多元的儿童福利体系,给“最脆弱的儿童”提供受保护、有尊重、可发展的成长环境。


最脆弱儿童”在哪里 
      据2005年的统计数字,我国出生缺陷率为1.39%,其中有30%在出生前后死亡,40%造成终生残疾,有的残疾儿童被亲人遗弃成为孤儿; 
      据民政部门估算,全国0~14岁儿童恶性肿瘤患者约22万人,新生儿先天心脏病发病率约为7‰,高昂的医疗费使一些家庭因病致贫; 
      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2.6万。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一项研究预测,到2010年底,将有49.6万~89.4万的中国儿童成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 
      目前我国单亲家庭超过了800万,单亲家庭子女也达数百万之多,特别是农村的部分单身母亲,在经济和社会压力下遗弃子女再嫁,而我国针对困难单亲家庭子女的相关福利服务还没有明显改善迹象……
      来自《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中的一连串数字,让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魏英瑛感到沉重,她希望“尽快唤起公众对中国最脆弱儿童的关注”。 
      魏英瑛所说的“最脆弱儿童”,是指那些没有办法实现和满足自身需求和权利的儿童。包括孤儿、贫困家庭的孩子、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残疾儿童,以及遭受家庭暴力和受拐卖的儿童。 
      但“脆弱儿童”还远远不止这些——我国有着庞大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群体。据有关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0~17岁的流动、留守儿童分别占儿童总数的9.18%和17.83%。据此估算,我国流动儿童规模约为2700余万人,留守儿童则达5500万人,其中0~5岁的留守儿童超过1000万。 
      因父母在外打工,留守在家的儿童出现辍学、亲情缺失、生活抚养、教育监护和安全保护等问题。全国妇联日前发布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调查报告》指出,有30%以上的留守儿童出现了心理问题,45%感到孤独。 
      “流动儿童是一个看得见、数不清的群体。”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儿童处处长宋文珍在调查中发现,由于父母的流动,导致这些孩子无法享受城市儿童同样的教育、医疗服务。 
      “最脆弱儿童”的存在,向进步中的儿童福利事业提出了挑战。专家们呼吁,尽快建立一个涵盖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社区服务、家庭照顾等多维度的儿童福利体系。


儿童福利不能“缺钙”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项儿童福利法规政策取得了重要进步,不仅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颁布施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相关法规,而且先后出台了两部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新的纲要也正在制定中。 
      与此同时,民政部等部门对孤残、流浪、大病、贫困,以及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都有救助政策,涵盖了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及预防性保护等内容,儿童福利进步有目共睹。 
然而,儿童问题专家表示,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仍处于补缺型阶段,儿童福利服务的选择性特征明显。 
      据了解,我国儿童福利制度主体主要是亲属、集体、单位、市场、社会组织以及政府,其中政府应扮演主导的角色。但目前,我国儿童福利管理分散于民政部、教育部、妇联以及司法等众多部门,大量民间群体也有所介入,没有专门的全国统管儿童福利的机构。 
      此外,由于没有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使儿童福利制度严重“缺钙”,身陷困境的儿童在生活和成长中需要更为有效的保障。 
      “我国财政系统对弱势儿童提供福利服务的资金渠道尚不畅通。”北师大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尚晓援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的儿童福利院,只有48%的经费来自政府,其余资助全部来自民间慈善组织。 
      “在农村地区,有一半以上孤儿是爹死娘嫁人,就是说他们的母亲是活着的,但因为经济压力,不能抚养孩子。如果政府能为单亲家庭儿童提供一定津贴,这些母亲可能就不必遗弃孩子,这些孩子就不会成为孤儿。”尚晓援说。 
      “经济腿长,社会腿短。”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坦言,儿童福利的推进需要社会共识,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达成这种共识,不少人觉得给孩子吃饱了就行了,这是远远不够的。 
      尚晓援认为,在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要超越满足部分困境儿童生存底线的层次,以儿童未来发展为目标。 
      “中国需要建立多维度的儿童福利的目标体系,纳入儿童照料,经济保障,成长发展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的需求,建立公民权利为基础的儿童福利制度。”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张秀兰表示,在构建儿童福利体系中,政府为主导的执政理念和儿童优先的价值观显得尤为重要。


儿童福利需要立刻行动 
      “许多需要的东西我们可以等待,但是儿童不能等,他的骨骼正在形成,血液正在生成,心智正在发育,对儿童我们不能说明天,他的名字是今天……”
《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呼吁,尽快制定儿童福利专项规划,对儿童福利体系作出较为全面、长远的行动方案。特别是,将儿童福利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真正从项目和资金上予以保障,从而促进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发展。 
      “缺乏统一的儿童福利行政管理机构,掣肘了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有关专家建议,设立专门的国家儿童福利局。 
      据介绍,美国早在1909年就在联邦政府设立了儿童局,挪威有专门的儿童与平等事务部,日本有中央儿童福利理事会,印度在人均GDP仅为1000美元时,就成立了妇女与儿童发展司。 
      张秀兰表示,设立专门行政机构,对全国儿童福利事业进行统一管理,一方面可以避免多头管理实际上却无人管理的弊端,另一方面,也有了一个制定儿童福利规划、实施管理、落实各项政策的行动主体。 
      “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儿童福利工作人员队伍也十分必要。”宋文珍认为,我国现有儿童福利政策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缺乏专业工作人员不无关系。她建议,可在社区设立专业专职的儿童福利工作岗位,培养一批儿童养护人员和社工。 
       专家们还建议:“尽快在全国普及儿童大病救助的福利制度,建立残障儿童福利津贴制度,杜绝儿童看不起病或因残疾被遗弃的现象”;“逐步推广单亲家庭乃至所有儿童的福利津贴制度”;“开设更具针对性的儿童教育专业”;“在城乡社区建设儿童之家,为儿童提供活动场所”;“鼓励所有公民关注和报告儿童安全隐患”……

   “中国有句老话:‘再苦不能苦孩子’。希望在儿童福利体系建立之后,所有的儿童都能获得关怀和保护。”魏英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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