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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张秀兰院长就“十二五”医改三项重点接受新华社的采访

发布时间:2012-02-24   浏览量:
  

 

新“信号”引领医改突破“深水区”

——专家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十二五”医改三项重点

 

    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吕诺 胡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等三个方面重点突破。

    专家指出,国务院常务会议传达出的新“信号”,将引领新医改在“十二五”期间突破“深水区”。

    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会议提出,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

    “这是个让人兴奋的信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张秀兰说,我国目前有1亿多进城务工农民。他们通常在户籍地参加新农合、在务工地看病就医,费用结报等方面存在种种不便,实际结报比例可能很低。例如,在农村住院分娩可以由新农合报销,在城市住院往往报销不了。如果丈夫陪护妻子返乡分娩,很可能导致夫妻双双失去工作;困难企业职工,常常因企业破产关停而遭遇“断保”。从国务院常务会议传达出的信号来看,医改将更加关注上述群体,他们的权益今后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会议提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张秀兰指出,这意味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提高。

    针对会议提出的“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张秀兰说:“我研究了多年的医疗救助,深感医疗救助只是给穷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因病致贫后的弥补措施。新医改则是从制度上来解决医疗保障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应急的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表明,‘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因病致贫。”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会议提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5万名以上全科医生。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国恩指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解决医疗卫生服务“供不应求”的矛盾。这一方面需要通过推进全民医保,提高居民对医疗服务的“购买能力”;另一方面,要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供应能力”。

    他认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目的在于使医疗服务结构更合理化,提高“供应能力”,让常见病、多发病、慢病等在基层就能获得解决,从经济上和时间上节约百姓就医用药成本。这些措施要达到理想效果,同时需要医务人员的配合,通过启动医疗服务补偿机制等配套措施,调动和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这样才能使医疗卫生服务的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双方受益。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会议提出,深化补偿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刘国恩指出,“以药养医”只是医疗体制下形成的一种结果、一种表现形式,我们需要对现行机制和体制进行改革,从而实现医疗服务最后不是以药来补偿其他服务。要解决以药养医问题,自然不是要不要取消的问题,而是通过什么机制变革,促进医生行为和患者就医模式的合理改变。

    他说,公立医院改革涉及了整个医疗服务提供体系的变革。如果没有公立医院改革的成功,很难想象高端医院和社区卫生能够扮演各自本来应该扮演的角色,因为社区医疗服务和公立医院改革紧密相连。

    对于会议提出的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刘国恩指出,这一目标方向正确。但是,在新医改推行三年中,公立医院改革进程较慢。计划经济遗留的人事、编制、行政干预过度等矛盾仍然没有解决。建议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

    “公立医院‘姓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平台、态度、效率等,让百姓受惠。”刘国恩说。

 

 

转载自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2-02/22/c_1115566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