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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学院2020年度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0-07-03   浏览量: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20年度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招聘启事

  

“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是指珠海校区依托北京校区相关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范围内面向海内外招收,并派往珠海校区全职开展研究工作的博士后。2020年度我院拟招收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2-4名,详情如下:

 

 

一、学科及合作研究方向

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公共管理

合作研究方向:健康与社会政策、社区治理、社会工作、老年学与养老服务、儿童与家庭政策等。

 

 

二、申请条件

近三年内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5周岁、保证在站期间每年在珠海校区工作不少于9个月,不招收在职人员;近五年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主持省部级项目,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Q1区或B类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发表CSSCI论文至少2篇。

公共管理、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专业优先。

 

 

三、招收类别及薪酬待遇

薪酬为 30 万元/年(税前)。在站期间,珠海校区提供每人 5 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如在国(境)外顶尖大学一流学科或在国内双一流建设学校的 A+学科及相当水平的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突出成果的优秀毕业生;或为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或同水平的人员。此类博士后的薪酬为 40 万元/年(税前)。

 

四、工作时间及出站标准

工作时间为2年,出站须满足以下两项考核评估要求:

1)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

2) 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A&HCI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为SSCI-Q1区或B类以上期刊论文。

 

 

五、其他待遇

1.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可在北京落我校博士后集体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配偶及子女户口不随其迁移,不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配偶工作。

2.学校为“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北京校区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珠海校区安排“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珠海工作期间租住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公寓。

4.学校不解决博士后子女在我校直属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入园入学问题。博士后联系其他幼儿园或学校入园入学,学校人事处可协助开具相关证明。

5.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成果,可按学院规定申请奖励。

 

 

六、遴选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经过应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珠海校区及学校人事部门审定和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七、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研究设想及预期目标

2、个人简历

3、已公开发表的代表作(论文、著作)全文

请将以上材料打包发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博士后申请材料+姓名”。

 

邮箱:xuyuebin@bnu.edu.cn

咨询电话:010-588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