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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级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3-06-07   浏览量: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级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

二〇一三年五月制定

 

为了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支持与鼓励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论文基本条件:

1、论文选题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材料翔实,推理严谨,文字表达准确。

3、论文格式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

4、需为当年6月份之前(包括上年度12月份)通过毕业生答辩并同意授予学位的硕士毕业论文。

二、推荐程序及名额

被推荐人需通过毕业生答辩,每个答辩组原则上评出一篇候选论文(不超过两篇)。认为无优秀论文的可以不推荐。

答辩结束后,教学秘书负责统计各答辩组推荐的候选人并收齐硕士论文定稿的匿名电子版,发给教学主管。

教学负责人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名的论文,请3至4位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审,排出名次。每年优秀硕士论文名额由学院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确定。

三、奖励办法

学院将对荣获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授予“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证书“和500元奖金,在毕业欢送会上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论文的指导教师也将获得“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优秀硕士论文指导证书“和500元奖金。若指导教师为两名以上,奖金平分。

对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入围奖的学生和导师授予证书,学生同时获得200元奖金。

四、异议处理办法

优秀硕士论文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各位教师和学生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可在获奖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委员会提出异议。如经调查核实论文存在严重问题,教学委员会将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处理结果,并向学院全体教师学生进行通告。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所有硕士生(含MPA、MSW学生)。

 

本办法解释权为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