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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公共管理专业博士生彭庆辉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量:
  

 

博士姓名:彭庆辉

 

年级专业:2016级 公共管理专业

 

导师姓名:魏礼群 教授

 

答辩时间:2021年12月22日(周三18:30-20:30

 

答辩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0层2029会议室

 

论文题目: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共治结构研究:复杂适应系统(CAS)理论的视角

 

答辩简述:

 

当前,中国乡村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在耗散结构的乡村社会系统中,农民具有高度自由的空间流动性,农村传统的社会共同体逐渐瓦解,传统的家族家庭结构和功能正在消失,传统的公序良俗逐渐丧失约束力,集体经济基础整合力不复存在,农村精英和人口大量流失。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动员起来、规范起来?在当前中国乡村社会背景下,怎样的共治结构更有利于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主要包括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社会人的现代化三个维度,本研究基于这三个维度进行研究设计,寻找激活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机制。本研究基于复杂适应系统(CAS)理论,以“外部控制主体”和“内部自治主体”作为分析维度,构建中国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外控型自组织”共治结构分析框架,通过对内外主体的适应性能力进行强弱分析后,组合成中国乡村社会治理中“外强内弱”蘑菇型、“外弱内强”葫芦型、“外强内强”花生型、“外弱内弱”金针菇型四种基本共治结构,选取三个典型案例对应前三种共治结构进行实证分析。

经过对三个案例比较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县乡代村”的蘑菇型、“精英控村”的葫芦型、“乡村互嵌”的花生型这三种共治结构都以不同的制度规则取得一定的乡村社会治理效果。但是,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想化共治结构是葡萄型结构,即“一网多点”的外控型自组织结构。在“一网多点”葡萄型乡村社会治理共治结构中,需要“深度融合”,即一体化外部控制网络,多元化内部自治结点。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基于“一网多点”结构进行有效设计。(一)“一网多点”葡萄型结构共治主体角色属性现代化实现策略有:(1)必须实现县乡功能现代化:不缺位的关键是厘清乡村之间的关系界限,不越位的关键是依法依规限制县乡村权力,不聋哑的关键是构建一网多点的畅通网络。(2)必须实现村治体系现代化:通过增加职位吸引力和选拔民主性提升精英吸纳力,通过发展良性精英和控制恶性精英防止恶性精英控村,让良能者上庸恶者下保障组织生命力和治理能力,通过奖惩机制引导规范村官行动提升队伍治理能力。(3)必须实现村民能力现代化:通过奖惩机制激活村民适应性学习内驱力实现乡村人的现代化,通过发展比较优势释放村民资源禀赋潜能实现乡村人的现代化,通过理性赋能增加村民自觉自律自治能力实现乡村人的现代化。(二)“一网多点”葡萄型结构CAS机制功能属性现代化实现策略:(4)必须激活目标需求机制:对乡村人赋能是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保障乡村社会系统与环境系统目标需求的适应性契合,修复乡村家庭共同体功能是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保障,(5)必须激活制度规则机制:用德治法治保障乡村秩序和活力,用合法奖惩机制激活村规民约,用外部奖赏机制激活制度自动纠错能力,通过制度化规范强烈内驱动力、通过组织化放大微弱内驱动力、外部奖赏机制增加内驱动力、理性赋能机制增加能力驱动力等四种动力机制激活村民村官动力。(6)必须激活信息反馈机制:通过网格管理激活预警信息反馈,通过数字技术激活决策信息反馈,通过智能平台激活执行信息反馈。

 

答辩组成员(5人):

 

主席:尹栾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蒲  实,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报刊社,研究员

委员:王  磊,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王宏新,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李  芳,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答辩秘书:魏博(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