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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公共管理专业博士生王洪秋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量:
  



博士生姓名:王洪秋


年级专业:2014  公共管理专业


导师姓名:朱光明 教授


答辩时间及地点:2021717(周六)1430-1700 后主楼 2026


论文题目:深化中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路径研究


答辩简述:


事业单位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公共组织形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以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功能为依据对其进行分类,进而明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改革目标和实现路径,是2011年开始的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但是,对于兼有多重社会功能的复合型事业单位,究竟应采取何种管理体制,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还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这不仅导致复合型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总体滞后,而且严重制约了相关事业领域的健康发展。中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以下将“空中交通管理”简称“空管”)就是这样一种特殊类型的事业单位。

本研究以中国民航空管机构为研究对象,基于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构建了以“社会产品——职能结构——制度需求与供给——制度创新”为主线的分析框架,并运用文献研究、系统分析和比较研究等方法,对民航空管机构的复合职能性质、现行体制的矛盾与冲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的局限性作了分析;进而在借鉴国外民航空管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可行路径。

本研究发现,民航空管机构同时承担着国家安全、公共服务和生产经营三种不同性质的职能。现行体制因无法有效协调和平衡不同职能之间的关系,导致了一系列矛盾和冲突,亟待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由于这三种不同性质职能之间存在着彼此联系、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关系,因而难以通过职能分类的办法明确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遇到了适用障碍,民航空管体制改革陷入了目标缺失的困境。为此,本研究提出,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将建构与复合职能性质相适应的职能兼容模式,作为深化改革的路径选择,以实现民航空管事业的健康发展。其重点在于,建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充分协商、开放包容的治理结构,完善民航空管机构经费保障机制,构建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事制度,并完善配套政策,优化体制运行的制度环境。

这一研究的价值在于,它为以下观点提供了证明。第一,由于公共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公共组织同时承担不同类型的职能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因此,不应将职能纯化作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唯一方向;第二,不应将是否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作为区分公共组织与私人组织的绝对标准,市场机制完全可以服务于公共组织目标的实现,民航空管机构就是一个例证;第三,以社会功能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依据,存在其适用限度,应为民航空管机构等复合型事业单位作出符合其职能结构特点的制度安排。


答辩专家组成员:


孙宽平(主席):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刘俊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强(委员):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尹栾玉(委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答辩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