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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社发院2013年CFP项目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3-06-29   浏览量:
  

 

  项目借鉴全球社会发展人才的培养经验,旨在选拔中国各领域的优秀人才,使他们接受国际前沿理论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系统训练,力争培养具备全球视野和社会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领导型人才。
  2013年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将继续以遴选的方式选择CFP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候选人将参加201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和社会工作硕士(MSW)的全国联考或博士研究生统考。

一、 申请2013年CFP 研究生候选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MPA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3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3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7.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和社会工作硕士(MSW)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后,我们将优先招收具备以下条件者:第一,有社会责任感;第二,有贫困地区服务经历;第三,对社会科学与社会问题具有批判性的思考;第四,具备优异的管理能力和发展潜质。

二、2013年CFP 研究生招生程序
  CFP研究生招生不同于一般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程序,采取“先遴选,再考试”的方式。2013年CFP研究生招生流程为:
  (一)考生申请
2013年7月3日至7月30日,拟报考CFP研究生的申请者递交申报资料,申报材料的内容见附件一“申请者信息采集表”,申请时须注明MPA或学术型研究生。申请者按照要求准备好各种材料后,以邮寄的方式将材料寄往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CFP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二)资料审查
2013年9月1日,项目办对申请者提供的各类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对于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申请材料不充分者,项目办将告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者的各方面条件进行综合评议,从中筛选出30名申请者参加第一次考核。
  (三)初选考核
2013年9月3-6日,进行第一次考核。申请者第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对社会发展理念的理解及其社会责任感;对问题的见解与表达能力;外国语能力(水平接近全国统考外国语水平)。具体办法见附件二。
  (四)公布初选入选名单
2013年9月10日,公布2014年福特中国奖学金初选入选者名单,即CFP研究生候选人。
  (五)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硕士研究生10人,博士研究生2人。此计划招生人数为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拟录取名额。最终录取人数以通过国家初试、学校复试后的人数为准。

  (六)备考
  2013年9月,CFP研究生候选人备考2013年MPA全国联考或全国学术研究生统考,经初试复试录取后正式入校学习。备考期间考生自主学习,无需入校。
    (七)参加全国联考
  初选入选者须于2014年初(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参加MPA全国联考和社会工作硕士(MSW)或博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全国联考或全国统考通过(达到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SW/博士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后正式成为CFP研究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

三、奖学金管理办法
  CFP研究生的奖学金资助年限一般为两年,奖学金主要用于减免学生的学费。为了保证奖学金的效率及对学生学习的有效激励,项目办每年对CFP研究生进行奖学金资格评审。具体操作如下:
  2013年的CFP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全国联考/统考并被正式录取并入学后,每学年结束时,项目办组织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CFP研究生下一学年的奖学金额度,原则上支付学费的一半。评估内容包括学习表现、相关科研和社会实践的参与程度以及其他日常表现等等。如有生活贫困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奖助学金,项目办酌情审批。

四、培养与管理方式
  CFP候选人应确保充足的学习时间,完成研究生院和学院规定的课业要求,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2013年入选的CFP研究生候选人视为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13级CFP学生,正式录取并入学后获得2014级的MPA/MSW/普博学生学籍。
  MPA学习年限为2-4年,MSW学习年限2年。

  博士研究生年限三年,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学习课程包括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课。
  获得CFP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可以再申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MPA研究生均没有基本奖助学金。

  学院每年将挑选10%左右的优秀CFP研究生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机构学习或实习;获得正式学籍且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选拔,具体程序参照研究生院当年的通知。

五、学位授予
  通过全国统考、联考后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招生委员会,田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CFP项目服务与管理办公室 

项目咨询电话:010-58802804  张老师

MPA招生咨询:010-58801510 于老师

MSW招生咨询:010-58805389 陈老师

传真:010-58800366
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0层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20室,邮编:100875 
电子邮箱:ssdppjw@bnu.edu.cn 
详细信息及各类申请表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社发院网站:http://www.bnu.edu.cn.cn “招生专栏”查看和下载!

 

 

 

请点击下载: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CFP研究生候选人申请者信息采集表.doc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CFP研究生候选人遴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