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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季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   浏览量: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博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实际,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是学位论文质量把关的第一责任人
指导教师加强对博士生学位论文撰写的指导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控,督促博士生根据预答辩、评审和答辩专家意见持续修改论文,确保论文质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只是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监控的辅助手段,导师必须对检测发现的重复内容进行逐一甄别判断并做相应处理。每篇论文只检测一次,防止将检测变相为辅助抄袭工具。
 
二、校学位办将继续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优化服务
本学期将继续坚持并完善委托第三方匿名评阅博士学位论文制度。同时,坚持增评送审两位专家,其中有一位意见为“不通过”的,终止博士生本次学位申请。
 
三、拟于本学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按时完成如下事项:
 
1. 学位申请(3月31日之前)
网上申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右下角 “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连续8位出生日期)。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的同学,将无法进入其他的论文答辩环节,本学期将不能进行答辩!
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博士生须按要求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参考学院博士生开题答辩细则)并向所在培养单位或导师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审核。请同时在系统依次登记科研成果(保存、提交、双面打印)、提交学位申请。
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必须使用统一拍摄的照片(详见”关于2018年拟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到中国图片社补照的,必须在答辩前将照片电子版和整版纸质版交至就读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秘书处,否则无法报盘与制证。
 
2.论文检测(4月6日17:00之前)
导师严格把关并同意后,签署”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论文检测申请表”,并将此表交给教务老师备案,同时申请人将论文全文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学位系统”,由学院统一进行论文检测。只上传论文未提交检测申请表或只提交检测申请表未上传论文都无法进行检测。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引用本人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算重复率,但需要同引用其他文章一样需在“参考文献”标明引注。知网检测论文格式规范请见附件一。
由学生本人上传错论文、错过检测时间、导师未统一自行检测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论文检测结果有误的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本次检测后果,不予复检。
论文检测结果可在24小时之后到系统中自行查看。每篇论文只检测一次,防止将检测变相为辅助抄袭工具。按照北京师范大学论文检测方案,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方案如下:
 

检测时间

论文送审前 论文送审后答辩前 其他

检测工作负责领导

乔东平

职务

教学副院长

联系方式

010-58808087

指定专门

检测人姓名

张钰婧

职务、职称

教务秘书

联系方式

010-58802804

检测方案

 

A:去除引用文献后重合率界定值及处理办法(引&本)

序号

重合率界定值(A)

参考处理办法

1

A5%

学生自行修改,检测通过,同意送审。

2

5%≤A10%

导师/导师组审定,修改后送审或取消答辩资格。

3

10%≤A15%

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委员会审定:修改后送审或取消答辩资格。

4

A15%

取消当学期答辩资格。

B:总引用率(不含自引)界定值及处理办法(总)

序号

总引用率界定值(B)

参考处理办法

1

B15%

学生自行修改,导师审定后送审

2

15%B25%

导师/导师组审定,修改后送审或取消答辩资格。

3

25%B30%

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委员会审定,修改后送审或取消答辩资格。

4

B>30%

取消当学期答辩资格

防止检测论文与送审答辩论文不同版本的方案:

1、送审前,检测人比对送审论文电子版与检测论文电子版的一致性;

2、导师指导学生修改检测中存在的问题,把关论文送审版。

备注

本单位需说明的问题、其他特色做法等:

  1. 检测方案中“去除引用文献后的重合率”及“总引用率”均需在规定通过的界定值内方为检测通过。
  2. 检测目的是督促学生规范引用学术文献和资料,而不是帮助鉴定是否存在抄袭,按学校要求,每篇论文只检测一次;若学生本人操作失误上传错误版本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检测结果超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不予复检。
  3. 新生入学教育时、论文检测前,向学生宣讲学术伦理规范。
 
3. 论文预答辩(4月8日之前)
检测通过后,由导师组织论文预答辩,论文预答辩的组织程序详见博士生开题答辩细则。预答辩通过后可以准备送审。在系统填写预答辩基本信息(不用录入结果)后,自主打印预答辩表格(预答辩结论为空)。预答辩时,结论由预答辩小组专家手填,之后博士生只需将结果录入到系统中,保存提交后可进行下一步。
 
4.论文送审(4月9日之前)
系统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并请相关老师签字后连同审批表要求的附件送给教务老师存档后方可送审。其中附件包括之前的论文检测简洁版,科研成果登记表,预答辩小组决议。同时系统里应上传送审论文并提交到学院审核状态。只上传论文未提交论文送审审批表或只提交审批表未上传论文都无法送审。
第二次送审、增评申请表可在学位系统“常用表格下载”自主打印,交培养单位。博士生在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登录提交论文和自评表PDF版。研究生院传送至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周期约6周。三份意见全部返回且通过,该生可以提交答辩申请。评阅意见处理参考如下(摘自研究生手册“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1、如全体评阅人意见为“同意答辩”或略作修改后直接答辩”,学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如有评阅人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或“需作重大修改后,重新申请答辩”,本次申请无效。学位申请人须对论文做重大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半年。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说明经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再次提出学位申请。
3、如仅有一位评阅人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或“需作重大修改后,重新申请答辩”,导师或专家组对评阅结论持有异议,认为该学位论文达到博士论文要求,并且学位申请人有相关研究成果或其他资料足以佐证,可申请复审。复审后如果专家意见仍为“不同意答辩”或“需作重大修改后,重新申请答辩”,终止此次学位申请。
 
导师匿名处理:论文中所有导师姓名用“导师”字样示意。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学术水平,论文及自评表电子版保留发文和获奖情况,并进行导师匿名处理。
重点提醒规范性:根据往年经验,评审为不合格的论文,很多因为论文写作不规范、创新性不足。提醒申请人端正态度,在送审前认真检查,减免文字、格式等外部因素问题。有关论文规范参考,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与学科—常用下载。此为参考并非硬性模板,申请人可以按照本学科规范进行完善。
由于送审学生量大,答辩各时间节点均有明确规定。拟本学期申请学位的论文,需在4月9日之前送审。4月9日之后也可以送审,但无法保证能在6周内返回评审意见,也无法保证本学期能正常申请学位。
 
5.论文答辩(时间待定,论文送审返回后可进行)
申请人应将书面申请材料(含科技、人事、培养单位档案)送交培养单位。须按三套《学位审批材料》目录顺序分别整理档案材料(提示:科技档案为原件,须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禁用圆珠笔;禁用订书钉)。其中,培养计划表、中期考核表须经培养处审核盖章,其它文件中需导师签字或培养单位签章处不能为空。
学校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公开答辩,答辩日期一旦确定,需在论文送审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后发布,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学科导师-博士学位论文公开答辩会。
答辩时,应主动汇报预答辩专家和评阅专家意见及论文修改情况,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6.答辩后再修改
答辩结束后,要按照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
 
7. 提交电子版论文(正版),时间另行通知。
论文最终定稿,再次登陆学位系统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论文电子最终版与纸质最终版务必一致。纸质版提交培养单位存档。
同时,登陆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中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图书馆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58809922,电子信箱:thesis@lib.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