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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14级社工专业硕士生择善助学金-实习补助金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5-06-10   浏览量: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14级社工专业择善助学金评比办法》 针对2014级社工专业硕士生设有实习补助金该实习补助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在实习期间往返实习地点的交通费及少量图书资料费,每人获得的补助金上限标准为1000元/人,凭发票据实报销。

一、 实习补助金基本要求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上进,按照学院专业实习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实习;

(3)富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二、组织实施

(1)实习补助金2015年12月份凭当年发票申请报销;

(2)申请实习补助金需提交合格发票,由班委会初审通过后,签字确认并上交学院社工教育委员会。

三、注意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实习补助金申请资格

(1)有剽窃或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2)有考试作弊行为;

(3)违反校纪校规和学院有关规定(包括实习规定),受到处分的;

(4)在正常教学和实习期间,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离开学校(含校外学生宿舍)或实习机构累计5天以上。

本办法由学院社会工作教育委员会和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4级社工学生实习补助金报销发票要求.doc

附件2:实习补助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