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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国际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2   浏览量:
  

一、项目宗旨

根据学校实现双一流的建设目标,紧密围绕国家重点扶植拔尖创新人才、小语种通用人才、国际组织优秀人才的人才输出战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用于鼓励学校相关部门、各部院系所自主搭建国际交流平台,积极开拓各类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让学生通过长短期交流获得外学习机会,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阔专业研究思路培养国际化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培养创新型、国际化、高层次人才之目标。

二、资助项目类型

1. 拔尖创新人才专项(个人申请): 学生境外知名大学QS200)参加三个月及以上的访学生(自费)项目

2. 学生境外交流团组专项(团组:规模5人以上):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自主开拓并组织学生赴境外知名院校、机构开展两周及以上的学术、科研、文体交流活动。重点支持优势学科领域或在国际形成品牌的知名项目,每单位最多限报三项。

3. 学生境外实习专项(个人或团组:规模10人以下): 学生或团组赴境外开展一个月以上的专业实习或赴国际组织实习等项目。

备注:校际、院级协议下的交换生(互免学费)项目不在申请资助范围之内,访学生(自费)项目(QS200高校)在资助范围之列

三、申报资格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 在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

3. 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在学校没有记过处分。

4. 身体健康。

5. 英语流利或掌握所赴国语言。

注:团组项目由申请单位负责核实学生的申报资格。

四、资助额度

赴境外学习、实习三个月以上的个人或团组,学校将资助北京到境外学校所在城市的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人均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及三个月生活补贴(标准参照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学生标准)建议学生所在院系配套等额(或高于)资助额度的经费。

三个月以下的个人或团组,学校将资助北京到境外学校所在城市的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人均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学生所在院系必须配套等额(或高于)资助额度的经费

五、申报材料

(一)拔尖创新人才专项

1. 申请报告(无固定格式,主要阐述学生申请理由、在外学习计划及出境交流对本人未来学业的意义等,申请报告需本人签字。)

2. 本科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2

3. 录取通知书

4. 家长同意函(附件5

5.拔尖创新人才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6

(二)学生境外交流团组专项(含学生团组赴国际组织实习

1.《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表》(附件3

2. 境外单位邀请函/同意函(如无法按时提交,可后补)

3. 有效期内的项目协议书

(三)学生境外实习专项(个人)

1. 申请报告(无固定格式,主要阐述学生申请理由、在外实习计划及其对本人未来学业的意义等,申请报告需本人签字。)

2. 本科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

3. 境外学校/国际组织等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实习安排

4. 家长同意函

5.学生境外实习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7

、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个人/团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公示,确定获得资助个人及团组。

、总结与评估

获得资助的学生或团组应于项目结束一个月内提交留学/实习/总结报告。

电子版:总结报告加照片发送到zhulei@bnu.edu.cn

、申请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团组专项:2019322日(星期五)

个人专项:

第一批 2019322日(星期五)

第二批 201967日(星期五)

 

联系人:朱磊  电话:58802845

电子邮件:zhulei@bnu.edu.cn 办公地点:后主楼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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