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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公共管理专业博士生黄冠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浏览量:
  



博士生姓名:黄冠


年级专业:2019级公共管理专业


导师姓名:乔东平教授


答辩时间:2022661530


答辩地点:腾讯会议:955-566-026


论文题目: 幼师虐童的发生机制、符号建构与治理策略研究——基于穿梭循证的路径


答辩简述:

本研究从田野经验受到的触动出发,在幼师虐童这一现象中抽离出三个研究问题:幼师虐童是如何发生的?不同群体是如何建构“幼师虐童”这一概念符号的?当前政府在治理幼师虐童时是如何选择政策工具和治理策略的?最终的理论抱负和政策关怀落脚在对治理幼师虐童公共政策的循证反思之上,因此实际的研究过程是在这三个研究问题之间的穿梭与审视,这个过程也是对拉斯韦尔所言政策科学的“跨学科”特征的实践。

以多源流框架、街头官僚理论、情感劳动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基于建构主义立场,选择质性研究方法回答研究问题。通过实物收集法、常人民族志、基于情境案例的焦点小组等方法搜集资料,采用类属分析和情境分析的资料分析方法,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幼师虐童的发生是学前教育结构困境限制下幼师教育能力和教育理念偏差的结果,反映了情感劳动的情绪失控以及自由裁量的滥用、误用。以工具隐蔽、场所隐蔽、话语隐蔽合成的“隐蔽虐童”机制是幼师虐童“能够”发生的原因。

第二,“儿童虐待”作为一个法律移植概念,与日常生活形成了分离,成为一种“悬浮符号”。不同群体的动机导向、伦理导向、结果导向、证据导向四种虐儿观背后的认知逻辑存在冲突,形成了关于此概念建构的共识困境。符号问题的产生与我国儿童保护法制体系滞后、学前教育专业“矮化”的现状有直接关系。

第三,当前治理幼师虐童的政策工具可分为“真实的”“通用的”“叙事的”“终结的”四个谱系,以制裁为主的真实工具和以命令为主的通用工具是当前政府在治理幼师虐童时的两种主要选择,前者体现的是回应性的治理逻辑,后者体现的是自主性的治理逻辑。两种治理逻辑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

第四,三个研究问题之间的穿梭循证表明,幼师虐童有不同的问题界定方式,“教育问题”被部分瞄准,“儿童保护问题”被过滤,“法律问题”成为悬浮的符号。幼师虐童现象中的证据相互嵌套,而公共政策对证据的瞄准则存在“倾斜”“断裂”等表现。

最后,结合研究结论与相关研究进行了对话,重点对政策过程理论中的社会建构框架和叙事政策框架的应用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幼师虐童治理的改进建议。


答辩组成员(5人):

王曦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席)

岳经纶,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霍力岩,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陶传进,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程福财,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答辩秘书窦媛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生)